在實際中,
高低溫試驗箱并不是對全部的化工品都能夠試驗的,不能用于做高低溫試驗的物質假如放進高低溫試驗箱中開展試驗,會導致極其比較嚴重的不良影響,輕則高低溫試驗箱的殼體發生爆炸事故,重則導致機毀人亡的安全事故。下邊高天試驗機器設備我給大伙兒例舉一些不能做高低溫試驗的物質。
一般,針對以下物質或含這種物質的試驗,高低溫試驗箱肯定不能用:
1、硝化反應醇厚(乙二醇二硝酸酯)、硝化甘油(丙三醇三硝酸酯)、硝化反應甲基纖維素以及它可燃性的硝酸酯類。
2、汽油、車用汽油、香蕉水、異戊醇、酸醋以及它著火點在30℃之上小于65℃的物質。
3、過氧酸鉀、過氧酸鈉、過氧酸銨及其其他的過氧酸酸鹽。
4、氫、乙炔氣體、丁二烯、甲烷氣體、己烷、丙烷氣、丁烷以及它在溫度為15℃時1大氣壓力狀況下很有可能會點燃的汽體。
除開以上共享的幾個方面,只需帶有可燃性氣體、爆款、易燃物品、易燃物、起火物等物質都不能應用高低溫試驗箱試驗。